柳州市商贸控股有限公司于今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其所持有的柳州市中糖股份有限公司75.18%的股权,共计2299万股,挂牌价格为1000万元,折合每股0.43元。
标的企业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食糖购销、名酒副食品批零业务等。截至2007年2月28日,标的企业总资产1.23亿元,总负债1.1亿元,上年度净利润亏损1555.3万元。转让方声明, 标的企业现管理层拟在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平等竞争的情况下参与本标的受让,如被确定为受让人,不会改变标的企业主营业务或进行重大重组。按照柳州市企业改制文件规定,标的企业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可由国有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经柳州市国土资源局确认后按照现土地用途的地价评估值40%计算。涉及非建筑占地分摊等原因的三宗国拨土地能否办理转让需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柳州市规划局审定结果确定。此外,本标的出让暂不考虑柳州市糖业烟酒公司曾投资泰丰公司可能形成权益的因素。
转让方要求,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国有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期间,企业盈利由出让人按原持有的国有股权比例享有,如产生亏损,则由意向受让方按受让的国有股权比例承担;意向受让方应承继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其中,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的1个月内偿还所欠市商控公司的债务;若确有由于柳州市糖业烟酒公司曾投资泰丰公司形成的权益,则承诺由出让人按照应计的出资比例享有泰丰公司该项权益。此外,若意向受让方为标的企业管理层,在受让时需符合《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