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信息中心】评盘看市 | 现货行情 | 国际糖讯 | 政策公告 | 收市行情 | 白糖期货 | 会议信息 | 酒精资讯 | 糖业资料 | 糖业网校 | 储运 |
您现在的位置: 云南糖网 >> 政策公告 >> 文章正文 |
| 国家发改委关于安排06跨07工业短期储存食糖计划的通知 |
| 更新时间:2006-12-4 |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安排2006跨2007年制糖期工业短期储存食糖计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文件 发改经贸[2006]2636号
2006跨2007年度新的制糖期已经开始,为了解决企业季产年销所需资金问题,保证按时兑付农民糖料款,保持制糖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现将食糖主产区制糖工业企业2006跨2007生产年度工业短期储存食糖计划通知如下: 一、2006跨2007生产年度短期储存食糖计划200万吨。分省(区)数量具体见附表。短期储存食糖的风险和利息、费用由承储企业承担。承储期半年。 二、短期储存食糖要集中安排在食糖生产地区,优先安排食糖调出地区及2006年临时储存食糖还贷情况好、信誉高、效益好、收集能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 三、短期储存食糖所需资金,由承储企业按照商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认可的抵押或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请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根据本通知安排绵工业短期储存糖的指导计划,并参照上年的执行情况,及时调剂各分行发放收储贷款所需资金。各承贷银行应对食糖收储企业的贷款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在坚持信贷原则的同时,加强金融服务。凡是2006年承担短期储存食糖任务,尚未还清银行贷款本息的企业,这次收储贷款不予发放。 四、各省区市县级发展改革委要协同当地农业发展银行、商业银行分行,糖业协会做好工业短期储存食糖计划落实工作。2007年1月31日前,各省区发展改革委要将食糖收储完成情况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抄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中国糖业协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
| 关于留存印有“GB317-1998”的白砂糖塑 广西区经委关于做好糖料蔗估产调查的通 广西糖协关于加强预防糖料蔗火灾工作的 广西关于2006/07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的 北京市关于申报07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计 国家储备糖2006年10月份第一次竞卖有关 |
联系电话:(0871) 5412878、2874188 E-mail:ynsugar@Gmail.com 网站备案:滇ICP备050001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