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中心】评盘看市 |
现货行情 |
政策公告 |
收市行情 |
白糖期货 |
会议 |
热点 |
国际 |
酒精 |
资料 |
网校 |
产销 |
糖股 |
储运 |
您现在的位置: 云南糖网 >> 政策公告 >> 文章正文 |
| 关于2007年收储国产糖交货和结算工作的通知 |
| 更新时间:2007-7-26 |
|
各交货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发行和商务部的联合通知(发改经贸[2007]1692号),决定收储国产白砂糖30万吨。现就本次收储的交货及结算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按照商务部2007年第66号公告要求和合同内容交货; 二、成交后,请自行下载《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国储糖收储合同》,如遇到问题及不明之处,请与我中心信息处联系; 三、〈合同〉下载后,请自行在“产地”栏中注明生产厂家和商标。要求每一商品编码下白砂糖为同一生产商生产并使用同一商标。填写完成后,将合同签字盖章先传真至华商中心,再将合同原件寄往我中心,如贵单位不需要留存,寄一份即可; 四、请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每手交货时间交货,不要拖延,否则将按规定扣减保证金; 五、成交后请尽快安排发运,并将发运进度每周二、周五各传真一次; 六、如遇所交白砂糖到库时发生潮湿、流浆或短少,请尽快另发运好糖将货物补齐,受损糖请自行处理; 七、如所交白砂糖经检验质量不合格,不能作为国储糖储备,请另发运好糖将货物补齐,不合格货物请自行处理; 八、交货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我中心会出具“货款计算表”,请按照该表开具发票,请根据商品编码按照每手分别开具,最好全额开出增值税发票。如有困难,请按照3500元/吨开出增值税发票,其他金额必须保证是与收储糖对应的、项目填写完整的、印章齐全的合法运费发票; 九、本通知除第二条之外,如遇不明之处请与食糖储备处联系。信息处电话:010—58930892,联系人:谢良俊、许福新。食糖储备处电话:010—58930857,联系人:罗德莉、杨峥,传真:010—58930883转505。合同请寄: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A座12层,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食糖储备处,罗德莉收,邮编:100097。
来源: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 华储网 |
|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
| 关于2007年收储国产糖入库问题的通知 2006/2007榨季国产糖收储交易注意事项 商务部关于2006-2007榨季国产糖收储的公 关于招收国产糖收储交易会员的通知 关于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收储交易会员 国家实施收储 多空分歧进一步加大 |
电话:0871-3558518、2874188 传真:0871-3558778 邮箱:ynsugar@Gmail.com 备案:滇ICP备05000134号 |